枣庄市-《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我市民生事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枣住公管〔2023〕3号)。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我市民生事业,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的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贷款相关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解读: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到40万。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提高到60万。
(二)提取相关政策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租赁发票金额为准)。
解读:多子女家庭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时,申请人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受固定额度2倍的限制但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职工家庭多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材料和规定按照《枣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3.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申请材料和规定按照《枣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具体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定子女数量。
2.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不与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解读:同时满足多个贷款额度优惠政策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叠加使用。
四、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申请办理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的缴存职工。
五、执行标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来源: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