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的通知
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
2025年度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销售主体: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民函〔2025〕68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现公开征集2025年临汾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每月进行一次动态征集公示,终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销售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二、申报产品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类25项产品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参照《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补贴产品目录》(附件1)。超出补贴产品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30%享受补贴,活动期间每人每天可领取补贴资格10次(含领取后未使用),每人累计最高可享受补贴18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临汾市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事《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方案》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并具有相关产品的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具有较强的仓储、物流配送、安装调试及保修维护、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服务质量。 (二)近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产品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内控良好,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入库等管理机制,能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信息,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真实有效的销售台账。 (四)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五)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商品信息上传、资格核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六)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在卖场、活动现场等规范使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统一标识,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临汾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25年临汾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销售主体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三)2025年临汾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承诺书(见附件4); (四)商品信息报备表(见附件5)以及销售经营相关产品的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八)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九)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十)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十一)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属地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市、县民政部门各留存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料初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申报主体资料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本辖区参加活动的销售主体,每月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推荐意见(见附件6)、汇总表(见附件7)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审核发布。市民政局每月定期汇总确认参与主体,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行动消费主体名录。参与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七、相关要求 (一)销售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不得虚假交易,套取补贴资金,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 (二)销售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取补贴等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活动补贴资金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销售主体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四)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销售主体需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财政,如未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则视为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将取消销售主体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参与商户如自愿退出,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后终止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 临汾市民政局--0357-2091039 尧都区民政局--0357-2228793 侯马市民政局--0357-4224820 洪洞县民政局--0357-6222128 霍州市民政局--0357-3393156 曲沃县民政局--0357-5520600 襄汾县民政局--0357-3626522 翼城县民政局--0357-4922595 安泽县民政局--0357-8522545 古 县民政局--0357-8322378 浮山县民政局--0357-8120870 乡宁县民政局--0357-5580813 蒲 县民政局--0357-5322112 汾西县民政局--0357-5122195 隰 县民政局--0357-7323243 吉 县民政局--0357-7924080 大宁县民政局--0357-6158805 永和县民政局--0357-7522199 附件:1.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补贴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