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开出让告字[2024]1号
经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欠缴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能参加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出让地块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2日,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22室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7时。1、竞买人必须以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入竞买保证金账号。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24日。挂牌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楼。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2日,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22室获取出让文件。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出让人只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买人应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四)本次挂牌出让按“标准地”出让,实行双合同一承诺管理,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临汾经济开发区投资合作促进部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并自愿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开户单位: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